本人是公民(新移民),考虑回国发展。不是新加坡公司外派,回国也很可能不会加入新加坡的公司。孩子在本地出生,没有机会选择中国护照,只是新加坡籍。老婆PR没入籍。

如果老婆以后也长期回国,那么PR的REP到期时续签,能够批准吗?
如果配偶不是公民,是肯定不能续的。
但是我们这种情况,是不是也是case by case啊?
如果不能续签,是不是一定能拿到LTVP呢?当时我作为担保人,也没有新加坡的工作了,属于特殊情况考虑吗?
还是她只能拿普通旅游签证?

如果PR没了,以后回新加坡长居,当初CPF保留的话,她的PR是否还能恢复呢?

新加坡的政策经常变,大家如果有听说的例子,可以分享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