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在国内,目前在做移民新加坡的计划。本人是单身男性,想移民主要是因为以后有了小孩能在新加坡受教育。那么问题来了,假设我以EP申请过来,月薪没达到6K,而我未来找的老婆(假设不是PR或公民,而是EP或SP)月薪也没有6K, 那是不是意味着在新加坡生下孩子后无法申请DP,在过了42天以后只能送回国了呢?如果是的话,那我必须重新考虑移民新加坡的事了,因为我不想和家人分离。非常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