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海关的规定里有说二手家居物品和个人物品入关都subject to GST,移居的首次入境可以提前填申请表发邮件申请减免。

主要是箱子比较多,而且准备带一个电饭锅和一个咖啡机过去,其实都很便宜的,电脑还比较贵,只是之前去很多次电脑从来不查,要报的话一起报了也无所谓,都是用了很久的东西。


填申请表不是问题,问题是其他小件家当,那么多零碎物品难道都要填进去吗?那填10页纸也填不完啊。

有没有有经验的解惑一下?谢谢!

https://www.customs.gov.sg/busin ... ects#TakingDeliv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