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新加坡公民,当时结婚的时候用的中国护照在大使馆注册的。

现在麻烦了,在国内无法证明和结婚证上的人是我,有关机构要出示公证材料证明我现在的有效身份证件(新加坡护照)和结婚证上的护照号码是同一个人(我)。

有人做过类似的吗?我知道以前国内公证处可以做这样的公证的,但最近去问了一下现在政策变了不给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