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中国和新加坡两个办公室工作,薪水一小部分在中国发,一大部分在新加坡发。不知在中国发的薪水要不要披露?
披露的话各有优缺点:
- 优点是:月薪加起来会比较高
- 缺点是:中国的工资条里体现了社保之类的信息,不知ICA看了会不会觉得不是很有决心在新长居

有没有类似情况的分享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