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关于辞职的问题
weisei • • 48317 次浏览假如notice period 是2个月,辞职的时候还有一个月的annual leave没用,正常情况下公司允许last day 可以放在一个月后。
那么一般来说,公司是不是还会发两个月的薪水?而不是只发一个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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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会last day 在哪一天就工资到哪一天 如果要用年假offset可以和公司商量把last day定在两个月后last day 在哪一天就工资到哪一天 如果要用年假offset可以和公司商量把last day定在两个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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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sei 楼主#2
是这样啊,可是一个月的annual leave 本来应该有薪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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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键看公司是否同意用今天举例,
假如公司同意,你的最后一天是7月5号,你工作到6月5号。薪水发到7月5号。留意,就算公司同意你放假,不一定代表公司同意你去其他公司上班, 因为你到7月5号前仍然是现公司雇员。大一点的公司雇佣合同都会说受雇于现公司时不可以受雇于其他公司。
假如公司不同意,你的最后一天是7月5号,放弃你的假期。或者你先放假,6月5号辞职,最后一天是8月5号。
和公司好好商量一下,看看大家都接受的方法,虽然一个月有点多。也许公司可以把假期折现。用今天举例,
假如公司同意,你的最后一天是7月5号,你工作到6月5号。薪水发到7月5号。留意,就算公司同意你放假,不一定代表公司同意你去其他公司上班, 因为你到7月5号前仍然是现公司雇员。大一点的公司雇佣合同都会说受雇于现公司时不可以受雇于其他公司。
假如公司不同意,你的最后一天是7月5号,放弃你的假期。或者你先放假,6月5号辞职,最后一天是8月5号。
和公司好好商量一下,看看大家都接受的方法,虽然一个月有点多。也许公司可以把假期折现。 -
weisei 楼主#4
谢谢。我原来以为公司理所当然应该是付两个月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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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当然付你2个月的薪水当然年假可以休也可以换钱
工资只发到你离开的那天当然年假可以休也可以换钱
工资只发到你离开的那天 -
#6
但是如果offset年假,提前一个月离职,就没有第二个月的薪水了,感觉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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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没看懂哪里不公平不管怎么样不都是可以休息一个月白拿钱吗?不管怎么样不都是可以休息一个月白拿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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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sei 楼主#8
因为如果offset 一个月年假,工资只发一个月的啊, 第二个月没有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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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让你早点走你可以去新公司上班拿钱啊
如果不去新公司。你第二个月在家休息..你last day是第一个月最后一天还是第二个月最后一天有啥区别么。 没区别么就第二个月最后一天呗。还可以多拿一个月工资..你可以去新公司上班拿钱啊
如果不去新公司。你第二个月在家休息..你last day是第一个月最后一天还是第二个月最后一天有啥区别么。 没区别么就第二个月最后一天呗。还可以多拿一个月工资.. -
#10
you can use the annual leave to offset the notice period and get the paidwithout any problem.without any probl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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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这个说法不对如果公司同意提出辞职后可以休年假: 第1个月上班,第2月是带薪年假。这2个月都有工资。你可以第一月后就不用去公司了,离职日期还是2个月底。
如果不同意辞职后休年假:上2个月上班,离开时候会公司多发一个月的薪水。如果公司同意提出辞职后可以休年假: 第1个月上班,第2月是带薪年假。这2个月都有工资。你可以第一月后就不用去公司了,离职日期还是2个月底。
如果不同意辞职后休年假:上2个月上班,离开时候会公司多发一个月的薪水。 -
#12
我当时就是这种情况,拿假期补的notice period,还呆几天就拿几天薪水我竟然对这种方式完全没多想。。。我竟然对这种方式完全没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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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理论上来说你正确实际操作不可能,基本上是你给了notice,再上两个月的班,这个是serve notice for 2 months,这两个月你的薪水照拿,没有用完的年假会以现金形式补偿给你,你的情况就是补差不多一个月的薪水。
如果你走的时候有特殊情况,比如永久回国什么的,可以和老板谈,提前一两周走还是很大可能的。实际操作不可能,基本上是你给了notice,再上两个月的班,这个是serve notice for 2 months,这两个月你的薪水照拿,没有用完的年假会以现金形式补偿给你,你的情况就是补差不多一个月的薪水。
如果你走的时候有特殊情况,比如永久回国什么的,可以和老板谈,提前一两周走还是很大可能的。 -
#14
实际操作可行因为经济不好
除非
你不是公司的
因为经济不好
除非
你不是公司的 -
#15
mom有写Using annual leave to offset notice
You can use your annual leave to offset the notice period in order to bring forward your last day of employment. In this case:
You would only be paid up to your last day of work.
The annual leave used to offset the notice will not be paid.
After your last day, you can start work immediately with your new company.
However, using annual leave to offset the notice period is not the same as taking approved leave during the notice period.
If you apply for annual leave during your notice period, and your employer approves it:
You will be paid for the full notice period.
You are considered an employee until the last day.
You cannot join a new company until the notice period is over.
上面下面不同的Using annual leave to offset notice
You can use your annual leave to offset the notice period in order to bring forward your last day of employment. In this case:
You would only be paid up to your last day of work.
The annual leave used to offset the notice will not be paid.
After your last day, you can start work immediately with your new company.
However, using annual leave to offset the notice period is not the same as taking approved leave during the notice period.
If you apply for annual leave during your notice period, and your employer approves it:
You will be paid for the full notice period.
You are considered an employee until the last day.
You cannot join a new company until the notice period is over.
上面下面不同的 -
#16
在正常条件下(除非公司格外好/不好)在还有一个月年假的前提下,提前两个月提交辞呈(如7月31号提交了9月30号离职的辞呈),有以下情况:
方案一. 公司确定last day依然是9月30号,假设楼主10月1日在新公司入职
1a. 你老老实实继续工作最后的2个月,拿到的是2个月的工资和offset年假的钱。
1b. 你工作一个月,请一个月的年假,拿到的是2个月的工资。
1a. 楼主拿到了5个月(8-12)的工资,和offset年假的补偿,工作了5个月没有假休。
1b. 楼主拿到了5个月的工资,工作了4个月,休息了1个月。
公司提出了方案2,说last day因为年假的关系可以改成8月31号,但却只给1个月的工资。从楼主的角度看,觉得不公平的地方,是如果他选择
2a. 在9月1号在新公司入职了,那么到年底也只能拿到5个月的工资,而且没有假休。
2b. 休息一个月再开始工作,那么只能拿到4个月的工资,虽然也是工作4个月休息1个月。
也就是说无论是2a对比1a,还是2b对比1b,楼主都是吃亏了。
所以如果公司提供的方案二真是如此的话,楼主是应该坚持走正常程序的(方案一)。
所以理论上公平起见,公司应该提供的方案是:8月31号最后一天,公司除了给1个月的工资外,会给offset年假的钱。这样楼主如果选择马上9月1号在新公司工作,就可以拿到和2a一样的待遇。
在还有一个月年假的前提下,提前两个月提交辞呈(如7月31号提交了9月30号离职的辞呈),有以下情况:
方案一. 公司确定last day依然是9月30号,假设楼主10月1日在新公司入职
1a. 你老老实实继续工作最后的2个月,拿到的是2个月的工资和offset年假的钱。
1b. 你工作一个月,请一个月的年假,拿到的是2个月的工资。
1a. 楼主拿到了5个月(8-12)的工资,和offset年假的补偿,工作了5个月没有假休。
1b. 楼主拿到了5个月的工资,工作了4个月,休息了1个月。
公司提出了方案2,说last day因为年假的关系可以改成8月31号,但却只给1个月的工资。从楼主的角度看,觉得不公平的地方,是如果他选择
2a. 在9月1号在新公司入职了,那么到年底也只能拿到5个月的工资,而且没有假休。
2b. 休息一个月再开始工作,那么只能拿到4个月的工资,虽然也是工作4个月休息1个月。
也就是说无论是2a对比1a,还是2b对比1b,楼主都是吃亏了。
所以如果公司提供的方案二真是如此的话,楼主是应该坚持走正常程序的(方案一)。
所以理论上公平起见,公司应该提供的方案是:8月31号最后一天,公司除了给1个月的工资外,会给offset年假的钱。这样楼主如果选择马上9月1号在新公司工作,就可以拿到和2a一样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