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经历,请教各位有什么建议?

简单说,一个朋友在新加坡一间期货公司开户做期货。期间回国了一段时间,这段时间由于价格波动爆仓了。之前开户的时候说明了人有时不在新加坡,还给期货公司留了国内的手机号。但是爆仓时,期货公司只给朋友新加坡手机打了两次电话,没有接通后就强制平仓了,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朋友不满的是他其实还加了该公司其他几个员工的微信,如果有微信联络他是一定可以联络上的。而且朋友是有能力补交保证金的。请问这种情况,期货公司算尽到通知义务了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