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报税相关事宜,拿工作准证,15年11月份之前在一个单位工作一年,11月份离职,因为不是新加坡人,所以最后一个月的薪水已经被扣了15年从1月到11月应该交的税后再发给我了,随即换了一个单位,上个月上网填报税单时发现需要报税的总额里还包含在上个单位的薪水中需要交的税(这部分税我认为我已经交过了,手里有好几封新加坡税务局发给我的信件),现在还没有收到税单,请问这种情况还是会被重复收税吗?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