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公司需要设立一个项目组,拉我过去过去做项目经理。因为做的东西一样,然后客户基本也是一样,讨论了下,两种方案:

第一种,我直接加盟,考虑到现在公司合约有什么条款说不能加入竞争的公司什么,所以就考虑第二种。
第二种,我离职,设立一个公司然后和新的公司合作做

大家讨论下应该如何办?好像很多公司合约里面都会写离职之后多久不能加入竞争的公司什么,这样这两张方案都算违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