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去年回国拿了离婚证,协议说好新加坡房子一人一半中国房子一人一半,我把我的名字过户到女儿名字下女儿也是pr已经21周岁,现在她说还要在新加坡离婚一次才可以办手续,如果在新加坡离婚我会不会房子的钱拿不到,因为新加坡政府会判决都是偏向女方,因为孩子要跟她妈妈,我怕到时候会不会我新加坡房子钱拿不到,因为之前她有申请过人身保护令,我会不会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