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目前还没有收入来着,但是也开始在考虑这个问题了。
从小到大都是用家里的钱,妈妈婆婆爷爷一起供养我,亲戚们也对我和我家多有照顾,出钱出力。可以说,我是大家一起养大的吧。现在快要开始工作了。以前总是简单地想着,长大了挣钱了要好好报答家里人,给他们钱,买东西,带他们去吃好吃的、旅游,住大房子……现在发现,情况没有这么简单。
男朋友常提醒我说,自己的小家是第一位的,要照顾好自己的小家,我们两个都不能只顾着自己的父母亲戚,自私地各人贴各人的娘家。这确实是对的。但是一想到这二十多年来妈妈婆婆爷爷的无私供养和亲戚们的慷慨帮助,就会有种“要好好报答他们”的责任感。不禁感慨自己不能“全力以赴”,亲人们的恩情是一辈子也还不完的。
扯远了。话说回来,给父母家人的钱(或者其它的孝敬),大家一般是拿出收入的多大比例呢?
结婚/恋爱之后,是各人孝敬各人的娘家人,还是大家一起商量着来呢?
如果一方收入高,一方收入低,那么是按一定的比例,将各自的收入抽出来各自孝敬娘家人,还是两边都一样呢?
再一个情况,男朋友那边父母健在,但是我只有妈妈了。那么结婚以后,是应该按人头来孝敬(比如一个人给5000),还是按“边”来孝敬呢(比如给他父母一共5000,也给我妈妈5000)?或者,折中一下,给他父母的孝敬比给我妈妈的多,但是不至于达到两倍?
LZ想得好多对吧………………自汗一个~ 想多听听大家的意见,把握好这些度,做一个好女友,以后也能做一个好媳妇! ^-^ 先谢谢大家的耐心解答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