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份和室友吵架 原因是室友偷我的东西并且弄坏了 之后我和吵了一架 气愤中踢了她的鞋子 她跑过来 我看她手里拿着刀就推了她一下 之后她就叫了警察 警察过来后给我们录了口供 我说是是因为她拿刀才推她的 我们两个当场都不追究此事了 然后警察就走了。 之后一直都没什么事 拿着学生准证回去了一次然后再回新加坡也没有什么情况发生 现在已经交还准证回到中国。准备五月份再回新加坡 请问这件事会对学生签证有影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