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牛,

我的PR是2018年2月到期,由于人已经回国工作,前天renewal被拒。我们目前在新加坡拥有一套EC,EC到2018年的4月才满10年。印象中,10年内的EC只能卖给PR,如果PR renewal失败,是不是我必须要把房子卖掉呀?面对目前的状况,应该如何破局?请各位高手支招。

泣血拜谢。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