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两个PR其中一个还有30天满3年,但是已经看好了一处房子。请问可否现在签option to purchase. 这种情况下,合约还是有效的嘛?有什么办法(除了等一个月)可以规避风险?有一个想法就是option period既然是21天,我等10天后签,这样option exercise date 就完全符合条件了。
2. Fiancé/Fiancée Scheme 要求交易结束后三个月内提交marriage certificate. 如果我们结婚的日子选在三个月后,可以appeal嘛?具体如何操作?
请有经验的屋主,中介帮忙解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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