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坡鞭刑不适用于女性是否存在性别歧视?

Ricola  •   •  6488 次浏览

加坡法律规定鞭刑仅适用于男性。
这是否存在两个性别歧视的情况:
第一,男女犯一样的罪只有男性才会受到鞭刑,这是法律意义上严重的性别歧视。
第二,这又暗示女性不如男性,因为女性的身体不如男性,从女性主义理论去分析,这也会造成社会刻板印证。

1 条回复
  • Sambaby
    #1

    在提倡男女平等的现在社会这其实是值得讨论的话题。 新加坡鞭刑性别歧视的问题,只是一个缩影而已。对于同样的犯罪 却因为性别给犯人区别对待,从而造成男性犯人承受更多的痛苦,而由于女权主义的影响,女性受刑会受到干扰,这必定会加大女性犯罪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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