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EP,去年申请PR,七月中批了,八月中才收到信(催了很多次)。
如今问题是六月头生下宝宝,八月头一起带到新加坡,原本打算申请DP,哪知不批(Criteria not meet)。想问
1.可否PR和LTVP一起申请?还是必须拿到PR IC 才可以申请LTVP? 最快九月底才能拿到IC了...
2. LTVP 多久才批?
3.在等待LTVP期间,我是否可以每三十天同天进出大马&新加坡?还是有一定的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