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上周去办入籍,由于改了名(老的拼音式英文名弃用),结果ROE的马来妹子说:由于现有名字和中国护照上的名字不一样,而且deed poll上已经写明原来的英文名作废,所以无法给ROE章。
所以,问一下,如果我的孩子以后回国,出中国海关拿着中国护照和原来PR的re-entry的纸可以出海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