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各位,本人08-12年新加坡公立大学本科,后由新加坡本地公司外派回国,期间没有持EP因为境外工作可无需新加坡工作准证。今年从7月回到新加坡工作,同时持有EP。
目前在ICA预约到了8月3日的PR申请,请问目前在工资及税单不齐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先申请再补交材料?还是等到有了6个月记录后再申比较好?
先在此感谢大家帮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