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板讲了要走,打算休息一段时间再重新找工作。老板极力挽留,让我先拿无薪假,几个月或者一年两年都可以。并且无薪假之后如果还是决定离开也不用回去再做过Notice Period。当然,也有说一些其他的比如想换岗位也可以等等。全部都是口头承诺。我的问题是,休完无薪假真的决定不要回去的话会不会显得很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