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如下:
宝爸宝妈均是SPR,准备让宝宝在新加坡出生,看ica的网站这种情况宝宝的国籍应随父母,自动为SPR.
政府规定新加坡籍的宝宝,宝妈可以休16周的产假,分为前8周+后8周flexible; 可是宝宝若是别国国籍, 宝妈就只享有那前8周的产假(太少了!)。

求问:
有没有在宝宝(SPR)出生后速度给宝宝申请新加坡国籍并成功的情况?一般要多久才能拿到批准阿?
宝妈可以先休前8周的产假,待宝宝入籍后,再申请休后8周的产假吗?

。。。说来说去,就是想宝宝出生后多陪陪她,又想占政府点“小便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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