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名校:教育部揭穿男子为送女儿入名校虚报住址
房产博士 • • 59880 次浏览(联合早报网讯)一名男子虚报靠近学校的地址,将女儿送进中区一所名校,后来教育部进行家访,揭穿他的不法行为。
35岁的被告今天承认两项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的控状,狄瓦里律师表示需要时间准备求情,要求法官展期获准。案件定下个月3日让律师求情后判刑。
被告是自雇人士,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被告和他女儿的名字。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小一入学报名程序,报读人数如果超过学额,居住在学校一公里内的儿童有优先权,接着是住家在学校一至二公里的儿童,最后才轮到住在学校二公里外的儿童。
2013年7月30日,被告为女儿报读中区一所名校。他在申请表格上注明地址是安娜马来道,而这个地址在学校一至二公里内。
他身份证上地址也是安娜马来道。
事实上,被告案发时不住在安娜马来道,而是马里士他路。由于他提供了假资料,使女儿成功进入学校就读。
同年9月13日,被告到警署将身份证上的地址,从安娜马来道改回马里士他路。
不过,12月间,教育部进行家访,这才发现被告一家人不住在安娜马来道。
根据法律,虚报资料罪的刑罚是坐牢最长一年,或罚款最多5000元,或两者兼施。(本报记者:侯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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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博士 楼主#1
武吉知马名校云集,不乏有人再次铤而走险前几年有报道,律师知法犯法!
一名律师为了送大女儿进名校,竟然知法犯法,利用距离学校1公里以内的一个假地址来为女儿报名,东窗事发后被控上法庭。
执业13年的陈树龄刚在八个多月前被吊销执业资格一年,他也因为窜改印花税额后向客户骗取1万1484多元,面对伪造文件欺骗罪。
40岁的被告陈树龄昨天承认3项伪造文件欺骗及2项虚报地址的控状,法官展期本月29日判刑。根据法律,前者的刑罚是坐牢最长7年及罚款。而后者的刑罚是坐牢最长6个月,或罚款最多1000元,或两者兼施。
被告住马林风景路的公寓,有两个孩子,大女儿10岁,另一个孩子2岁。
2003年,被告的大女儿报读小学,他渴望女儿进入位于武吉知马路布勒克摩通道的美以美女校,便向学校查问。学校表示他们可在第2(C)阶段报名,如果他们住1公里内,便享有优先权。
为了让女儿进入名校,被告决定在距离学校1公里内租一间公寓。他通过房屋经纪,租下武吉知马路一间公寓。被告告诉房屋经纪,他只想利用地址,并不是真要居住。同年3月30日,被告与屋主签下四个半月的租约,每月租金1600元。合约上注明屋主可将公寓租给第三者。
7月6日,被告到邻里警岗,将身份证上的地址更换为公寓的地址。之后,被告替女儿报名,在报名表格上填上公寓的地址。被告的女儿顺利进入美以美女校。
无独有偶,屋主将公寓转租给别人,对方也用这个地址,为孩子报读美以美女校。学校发现两个申请者的地址相同,觉得事有蹊跷,于是在当年12月19日报警。
事隔四年,被告才被控上法庭,而他的女儿目前还是美以美女校的学生。
家长故意报假地址以便为孩子报读学校的个案不多,根据资料,10年来只有4起。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家长在为孩子办理小一新生报名登记手续时,如果为使孩子进入所选的学校而提供假资料,是违法的。该家长的孩子将从有关学校退出,并被调到还有学额的其他学校去。
本案被告被定罪后,他的女儿是否会被令转校,目前还不得而知。
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系的被告自1993年执业,设有独资律师事务所Tan SL & Partners。他的执业资格目前被吊销。他因为未把客户的钱存入客户户头,也未按照正当程序,把客户的钱转入事务所户头,违反律师专业(律师账目)条例,今年3月7日被三司特别庭吊销执业资格一年。
被告犯下的伪造文件欺骗罪,指他窜改印花税证书上的印花税额,欺骗客户支付额外款项。三名客户分别是林秀兰(55岁)、林川华(40岁)及关祥晋(46岁)。
林秀兰与林川华在2004年分别买下武吉巴督中连路私人房地产,同年9月3日,被告窜改证书上印花税额,把林川华需缴付的7119元改为1万零170元;在同天把林秀华需缴付的7077元改为1万零110元。
关祥晋在前年购买汤申路上段房地产,印花税8100元,被告却将证书上的数额改为1万3500元,要关祥晋多付5400元。去年6月7日,关祥晋发现后,向被告索回。前几年有报道,律师知法犯法!
一名律师为了送大女儿进名校,竟然知法犯法,利用距离学校1公里以内的一个假地址来为女儿报名,东窗事发后被控上法庭。
执业13年的陈树龄刚在八个多月前被吊销执业资格一年,他也因为窜改印花税额后向客户骗取1万1484多元,面对伪造文件欺骗罪。
40岁的被告陈树龄昨天承认3项伪造文件欺骗及2项虚报地址的控状,法官展期本月29日判刑。根据法律,前者的刑罚是坐牢最长7年及罚款。而后者的刑罚是坐牢最长6个月,或罚款最多1000元,或两者兼施。
被告住马林风景路的公寓,有两个孩子,大女儿10岁,另一个孩子2岁。
2003年,被告的大女儿报读小学,他渴望女儿进入位于武吉知马路布勒克摩通道的美以美女校,便向学校查问。学校表示他们可在第2(C)阶段报名,如果他们住1公里内,便享有优先权。
为了让女儿进入名校,被告决定在距离学校1公里内租一间公寓。他通过房屋经纪,租下武吉知马路一间公寓。被告告诉房屋经纪,他只想利用地址,并不是真要居住。同年3月30日,被告与屋主签下四个半月的租约,每月租金1600元。合约上注明屋主可将公寓租给第三者。
7月6日,被告到邻里警岗,将身份证上的地址更换为公寓的地址。之后,被告替女儿报名,在报名表格上填上公寓的地址。被告的女儿顺利进入美以美女校。
无独有偶,屋主将公寓转租给别人,对方也用这个地址,为孩子报读美以美女校。学校发现两个申请者的地址相同,觉得事有蹊跷,于是在当年12月19日报警。
事隔四年,被告才被控上法庭,而他的女儿目前还是美以美女校的学生。
家长故意报假地址以便为孩子报读学校的个案不多,根据资料,10年来只有4起。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家长在为孩子办理小一新生报名登记手续时,如果为使孩子进入所选的学校而提供假资料,是违法的。该家长的孩子将从有关学校退出,并被调到还有学额的其他学校去。
本案被告被定罪后,他的女儿是否会被令转校,目前还不得而知。
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系的被告自1993年执业,设有独资律师事务所Tan SL & Partners。他的执业资格目前被吊销。他因为未把客户的钱存入客户户头,也未按照正当程序,把客户的钱转入事务所户头,违反律师专业(律师账目)条例,今年3月7日被三司特别庭吊销执业资格一年。
被告犯下的伪造文件欺骗罪,指他窜改印花税证书上的印花税额,欺骗客户支付额外款项。三名客户分别是林秀兰(55岁)、林川华(40岁)及关祥晋(46岁)。
林秀兰与林川华在2004年分别买下武吉巴督中连路私人房地产,同年9月3日,被告窜改证书上印花税额,把林川华需缴付的7119元改为1万零170元;在同天把林秀华需缴付的7077元改为1万零110元。
关祥晋在前年购买汤申路上段房地产,印花税8100元,被告却将证书上的数额改为1万3500元,要关祥晋多付5400元。去年6月7日,关祥晋发现后,向被告索回。 -
#2
有一套房子位于某学区内9月份的时候在招租,有一坡人打电话来说,可以立即入住,然后住1个月而已,被我打发走了。
后来想想,他是不是就是为了骗个学区地址呢?9月份的时候在招租,有一坡人打电话来说,可以立即入住,然后住1个月而已,被我打发走了。
后来想想,他是不是就是为了骗个学区地址呢? -
房产博士 楼主#3
哈哈,可能不是因为小学开学报名是在7-8月份因为小学开学报名是在7-8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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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传说中的学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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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能租房进名校吗?如果13年9月至14年9月住那里,但是14年9月搬走了,这样违法吗?难道搬家必须要换学校?那么租房住的可怎么办?难道必须要连租好几年?租房搬走了,算是造假么?
我就打算孩子上学先租房的,抽中了学校再考虑买的问题,如果一公里内没有合适的,极有可能买稍远例如1-2公里的啊,这也算是造假啊?不给穷人活路啊。如果13年9月至14年9月住那里,但是14年9月搬走了,这样违法吗?难道搬家必须要换学校?那么租房住的可怎么办?难道必须要连租好几年?租房搬走了,算是造假么?
我就打算孩子上学先租房的,抽中了学校再考虑买的问题,如果一公里内没有合适的,极有可能买稍远例如1-2公里的啊,这也算是造假啊?不给穷人活路啊。 -
房产博士 楼主#6
租一年应该没问题吧就像今年你的孩子上小学,明年我卖房搬走了,教育部不会让我的孩子转校吧。也不知道教育部有没有什么相关的规定,给大家cankao 就像今年你的孩子上小学,明年我卖房搬走了,教育部不会让我的孩子转校吧。也不知道教育部有没有什么相关的规定,给大家can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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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同问。我们家现在就租在名校附近,新房估计年底就建好了。今年7月小一报名,如果用租房地址给老大报名进了名校然后年底搬家,教育部会认为是神马情况?我们租了两年,真不是骗名额的。。
我们家现在就租在名校附近,新房估计年底就建好了。今年7月小一报名,如果用租房地址给老大报名进了名校然后年底搬家,教育部会认为是神马情况?我们租了两年,真不是骗名额的。。 -
#8
可以的,具体条件请看MOE的网页不过lz讲的case是投机的做法,肯定是不符合MOE的规定才算违法了。不过lz讲的case是投机的做法,肯定是不符合MOE的规定才算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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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你怎么会问这个问题?你现在的房子卖掉?你现在的房子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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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租房搬走当然不违法违法的有:
虚假租约
真的租约,但不住在那个房子里
租约少过6个月(这个似乎屋主违法)
违法的有:
虚假租约
真的租约,但不住在那个房子里
租约少过6个月(这个似乎屋主违法) -
#11
我家旧公寓去年就卖了呀换的新公寓跟ZC买的同一个项目,你家女王知道的,赫赫。现在原地租房啊。换的新公寓跟ZC买的同一个项目,你家女王知道的,赫赫。现在原地租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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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哇塞 这些年折腾多少套房子了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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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谢谢那就放心啦。那就放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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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太拼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怜天下父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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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大叔,关于这个MOE有官方详细说明吗?如果租房从5月到第二年5月,就没有问题?如果租房从5月到第二年5月,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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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跟错楼了 @大叔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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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MOE的官方回复是You are expected to stay in the property for the whole primary school period.
但没有人要你保证这件事。你去申请时,没人关心你是买的房子还是租的房子,只关心你IC上的地址。你不住在IC上的地址是违法的。我看到有人拿着租约去申请,是因为他们的租约还没开始。You are expected to stay in the property for the whole primary school period.
但没有人要你保证这件事。你去申请时,没人关心你是买的房子还是租的房子,只关心你IC上的地址。你不住在IC上的地址是违法的。我看到有人拿着租约去申请,是因为他们的租约还没开始。 -
#18
哈,那个那租约去申请的让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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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你的租约在开学前开始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