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已批,历时3年半
xweastwolf • • 40680 次浏览第2次申请被拒后于2016年5月申诉,2017年2月获批。
基本条件:
家庭申请,双EP带一女儿。两人年龄都是 35+,非本地学历。
前两次被拒原因可能在于夫妻一方没有在新工作。
祝大家好运。
12 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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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ongxi,三年半不算时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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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恭喜恭喜。请问楼主家庭收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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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最关键的家庭收入和学历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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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三年半批准,本人赌主申请人薪水超过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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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恭喜楼主,终于可以心安了。估计楼主是做IT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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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主申请人有超过800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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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eastwolf 楼主#7
主申请国外硕士,基本薪水过8000
副申请国内硕士,基本薪水过5000
三年半是从来新到获批日期。第二次申诉时为 2年8个月。 -
xweastwolf 楼主#8
补充:
申诉期间找议员写了2次信,第二次是再次碰到议员时,他主动提出再写一次给ICA。 -
#9
我觉得和你的基本条件有关,和议员写信应该没有多大的关系,楼主觉得呢,如果楼主本身条件不够硬,写再多的信也是无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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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主申请人的薪水够帮父母申请LTVP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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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高人呐。
恭喜恭喜恭喜你们 -
#12
楼主应该讲 来新三年半,不是历时三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