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理财版的深资经纪解读一下。
另外对于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由PR转成公民
2、二手组屋是在PR期间购买(没有享受到政府津贴)
3、以后不会购买BTO或者购买二手组屋。


这种情况有没有办法向建屋局申请这个津贴?

我知道夫妻双方在一个是PR一个是SC的情况下购买二手组屋,当PR转成SC时可申请津贴补偿。那么两个都是PR的情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