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写复杂了,本人的情况是本人新公民(宝宝出生前已是),老婆国内身份,出生后在新加坡驻上海总领馆给宝宝申请了新加坡公民,并且在半岁前获批了。按照规定是可以申请婴儿花红的,但现在还没有提交申请,如果拖到2岁后再申请,是否现金部分就没有了?换句话说,这个婴儿花红的比例发放,究竟是按照父母成为新公民的时间点对应的宝宝的年龄来决定的?还是按照宝宝称为新公民的年龄来决定的?还是按照申请婴儿花红的时间点决定的?
谢谢各位帮忙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