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个房子,合约是一年,住了两个月,现在我不想住那里了,23号要还房租,我昨天和中介说,我这个月住完,就不住了,押金我也不要了。他说要我继续住,他会帮我找人接手,然后我就可以走,但是我要给他半个月租金,算是他帮我找人接手的费用,然后押金他会和屋主商量,但是也不一定能退给我,如果我执意要走,他说屋主会去起诉我,要我赔偿剩余的房租。我看了合约,里面是没有这个条款的。

各位大神,有遇过这样的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