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料争执后泼热水,勿洛餐馆案判1年5个月

simonlam  •   •  6378 次浏览

这起案子最近很值得职场里的人看一眼:一名24岁马来西亚籍厨房助理在勿洛 East Village 的 Hong Kong Street Family Restaurant 工作时,备料多拿了一些面条,被同事当场责骂。几分钟后,他把怒气带回厨房,接了半桶约90°C热水,冲出去泼向对方。根据联合早报和 Mothership 的报道,截至 2026-08-07,他已因相关伤人控状被判坐牢1年5个月。


事情怎么发展

报道提到,被泼的同事是48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事后出现上半身烫伤,并被送往医院检查。医生记录到一级和二级烧伤,部分伤势有留下疤痕的可能。

这类案件最容易被忽略的点,是“本来只是口角”,但一旦拿起热水、刀具、锅铲这类工具,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法庭看的是后果,也看的是你有没有把风险主动放大。


新加坡怎么罚

截至 2026-08-07,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的《Penal Code》section 324 仍写明,使用 fire 或 any heated substance 造成伤害,最高可判7年监禁,也可能面对罚款、鞭刑,或并罚。

换句话说,热水不是“吓一吓”而已。只要伤到皮肤,尤其是脸、头、颈这些部位,后果通常会很严重,刑罚也不会轻。


我会怎么记这件事

  • 厨房、工地、仓库、洗碗区这类地方,情绪上来先退开,不要边气边抓工具。
  • 如果是同事之间的工作分歧,先交给主管处理,不要自己“讨回来”。
  • 热水、油、清洁液都属于高风险物品,不是临时拿来出气的东西。

很多人觉得只是“吵一下”,但在新加坡,一旦动手动到会烫伤人的程度,后面就是刑事案件,不是道歉能简单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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