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完,EP也不一定稳
小宝贝2015 • • 856 次浏览最近看到一个很常见的误区:公司一注册好,本地董事、秘书、地址也齐了,就以为 EP 可以顺手一起过。
其实不是。按 MOM 和 ACRA 的口径,公司成立只是法律主体完成,不等于工作准证逻辑已经成立。ACRA 说明,Pte Ltd 是独立法律实体;MOM 看的是另一套判断,包括 EP qualifying salary、COMPASS、职位和申请人背景是否匹配,以及公司业务是不是说得通。截至 2026-08-03,新 EP 申请前还要先满足 FCF 广告要求。
我现在会把这件事拆成三层看:
- 公司是不是真的在做业务,还是只有一个壳。
- 岗位、薪资、履历能不能对上,不要前后打架。
- 注册时有没有把业务范围、材料、后续开户和解释路径留好。
最容易踩坑的,就是注册文件都没问题,但业务痕迹很薄:范围写得很大,客户来源不清楚,合同路径不完整,BP 只有愿景,没有实际经营内容。这样的公司不是完全不能申请 EP,而是不能把“已经注册”当成“已经稳了”。
如果你也在走这条路,我会建议先把公司业务、职位设置、薪资和后续安排一起想清楚,再决定什么时候递交。这样后面补材料、解释结构、做长期规划,都会少很多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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