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身份不是只享福利,兵役义务要先看清
火树银花 • • 1460 次浏览最近看到不少人只盯着 PR 的便利,却没认真看后面的责任。这个点真的不能轻视。
根据 ICA 和 MINDEF,截至 2026-07-23,所有男性新加坡公民和男性 PR 都有 NS 义务;对 NS-liable 的 PR 来说,如果在义务还没完成前就放弃 PR,之后再申请来新加坡工作、读书,或者再申请公民/PR,都会受到不利影响,连家属的 REP 续签也可能被牵连。
更直接一点,按《Enlistment Act》,不注册、不中止、故意逃避服役,都是违法的,最高可罚 1 万新币、坐牢最长 3 年,或两者兼施。不是“先离开再说”就能避开。
如果家里有人在规划 PR、孩子以后也可能走这条路,先把 NS 这条规则看明白,再谈身份安排,会比较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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