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租客的话,您会怎么做?
铜牌推广者 • • 37021 次浏览故事背景
今年年初,有租客租北部HDB一套,合约从2016年2月1日到2017年1月31日。租金2000.
租客是为了孩子读书方便。(小六会考,离学校近些)。其实租客自己有公寓。在租HDB期间,自己的屋子空关。
9月下旬,孩子成绩优秀,被中部名校提前录取。
租客提出希望提前结束合约。住到10月底为止。愿意按比例赔偿屋主中介费,并放弃押金2000,中介按要求写电邮给屋主。
屋主当天回复电邮拒绝提议。
租客的中介有陈述利害关系给租客。
同时,租客有很多朋友都是没有到合约期满提前走人。也似乎没啥后果。
问题来了。
如果你是租客,你会怎么做?
您会
1. 本着契约精神,继续租房还房租,你会多还2个月的租金4000。
还是
2. 为减少不必要的花费,放弃押金,走人,省了4000。
大家踊跃投票,集思广益。
9 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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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想知道为啥没有压金!?
如有压金,为啥这么少?
如果合约没有想到租客会毁约,那合约就有问题! -
#2
我想知道他孩子会考上中学的时间窗都很明确。 当初为啥会签到1月31的?
其实2个选项都没有问题。 押金是自由的代价。 付押金就已经是契约精神了。。。 -
#3
做人的原则,我只会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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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新加坡的租约我一直有个问题,关于提前解约怎么办的条款好像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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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按照合同提前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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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看合同有关提前解约的规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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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如果是我,我选择3,做人做事要靠谱,既然知道自己不一定能够履行完合约,那就租房之前提前考虑到,合约中要有所体现。例如6个月死约,6个月生约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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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说给楼上的几位兄弟,一年的租约都是死约,要提前解除合同必须租客房东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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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问题是,如果赔偿一个月押金和余下的中介费屋主不接受,那么屋主接受什么?
屋主是否接受租客找人替代,如果有任何损失现租客帮忙补齐?
还是屋主die die需要租客付满租金到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