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PR如果五年内平均每年只在新加坡住三个月,雇主为新加坡发展银行,职位工作地点在新加坡,薪水由新加坡发放。但大部分时间都在中国居住,REP 更新后是不是要向中国税务局补税?另外公司是否会因违反PERMANENT ESTABLISHMENT 起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