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咨询一下:我6月份已经申请下来了PEP,但是还需要激活等手续,中间还需要回国出差担心流程会拖的比较长,所以不太确定是:1)把PR先申请了,PEP激活后再补交材料;还是
2)把PEP都激活办理完毕拿到ID卡后再提交PR申请(其他PR材料都已经准备完毕)。
主要不太确定的事是:在申请PR期间,是否可以补交PEP更新的材料。之前查询有些说法是,只有类似工资或地址更新这类信息会被受理,不确定是否准确。

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