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小白刚来新加坡不久,想咨询一个关于EP/PR的问题。
目前有家公司愿意给offer,但是他们在新加坡没有注册,所以打算通过employment agency来帮我申请EP,那家agency的名字叫People Profilers。
我网上查了一下好像这种叫做PEO(professional employer organization)。

所以想请教下各位大佬,这种形式的雇佣方式办理EP在新加坡合法吗?
如果我之后想申请PR,这个会影响我申请吗?

先谢过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