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世纪的忒修斯之船问题是,如果一家公司,它的用户在美国,工程师在中国,美元投资人 GP 是身在上海的香港公民、LP 分别是沙特石油基金、新加坡主权基金、美国加州教师工会、十年前从俄罗斯移民加拿大的天然气富豪,公司实体分别在美国特拉华、新加坡、爱尔兰和开曼群岛,请问这家公司是哪个国家的,实际和可能受哪个政府控制?再问,这家公司的属地会随着创始人或管理团队的出生地、国籍、常住地、家人国籍和常住地,或者创始人控股其他公司的属地、这家公司新增供货公司的属地而变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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