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IRAS的税收减免条例,孩子是新加坡国籍,在职妈妈可以获得税收减免(第1个孩子,15%的收入)。

疑问:

孩子新加入坡籍,之前子女的税收减免的4000块都放在爸爸的税收减免额,现在是否可以符合下面的税收减免预期:

1. 子女的税收减免额4000块,爸爸可以继续;

2. 妈妈同时可以有15%的在职妈妈收入的减免。

还是必须选其一啊。

请懂的大神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