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他和几个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公司有放他名,他是打理人也是股东,最近公司决定不用给我朋友进cpf,理由是他是公司股东,这合理吗?我朋友是股东但也是打理人所以公司有给薪水,他是pr,给pf和新加坡人不是都要进cpf?

大家懂的来说说。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