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带孩子申请公民,都已经拿到 In-Principle Approval。

Phase 2的3个必须完全项目,已经完成2个,最后一个 Community Sharing Session,时间定在11月9日。

 

孩子今年刚完成 PSLE,11月30日之前必须拿到公民,才能以公民的身份选择中学,否则会被 MOE 当成 PR,同分竞争中学时,相对SC 处于劣势。

虽然 SC 不一定是决定中学的最大因素,还是希望孩子能在11月30日或之前拿到新加坡的公民身份。

 

完成Phase 2的3项后才能进入 Phase 3,包括到中国大使馆 放弃中国护照,然后等 ICA 发公民身份。

想请过来人分享一下,这种情况,11月30日拿到公民的可能性是不是已经很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