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相撞,一方要另一方报销医药费

Ivane  •   •  376 次浏览

朋友刚打电话给我,我也不太懂,拜托前来狮城帮请教大神。

他中午和孩子各骑一辆车在人行道,对向来一个跑步的人,他在前面双方无事,女儿在后面没躲开,和跑步的人刮蹭。跑步的人躲闪的时候摔倒,脚踝肿了,据伤者自己说是之前该脚踝受过伤。现在伤者要他付医药费,他应该负这个钱吗?诚信求建议。他自己认为这种事故中无有对错,双方都没躲闪开,且不是一方飙速所致,所以不应该出这个钱。他自己在现场offer驾车带伤者去医院,伤者表示不去,他也主动留了电话,但不认为这是他应该出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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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条回复
  • Freki
    #1

    人行道自行车全责。

  • Ivane 楼主
    #2

    可以科普一下吗为什么人行道,就一定是自行车全责?自行车可以在人行道骑吧,只是规定不能超过10公里速度

  • Kitekite
    #3

    没有对错,就是没有责任了吗?

  • seangoh
    #4

    所以说就是不让你骑自行车呗要么在有自行车道的地方骑,要么在东海岸公园这种特定场合骑。在人行道上骑,你就是得负担所有潜在责任。

  • qingni2
    #5

    我记得人行道是可以骑自行车的不知道小孩子有没有受伤?这种小事,如果对方选择走法律途径,就让他去折腾,大概率是吃力不讨好的。

  • yhtxc
    #6

    人行道行人优先发生事故脚车主责。

  • qingni2
    #7

    那里可以看到这个规定的出处,多谢先

  • yhtxc
    #8

    LTA的网站就有,第一条就是

    Guidelines for AM device riders and pedestrians

    Being gracious and looking out for others, yourself and your device keeps everyone safe on paths. All path users should always give way to more vulnerable users, and follow these guidelines.

    All AM device (bicycles, PABs, PMDs, PMAs) riders should:

    Always give way to pedestrians
    Watch your speed and go slow around others Slow down when approaching bus stops and/or intersections of public paths Walk your device in crowded areas Gently alert others before overtaking Keep left on paths unless overtaking
  • cqb3172
    #9

    如果楼主的朋友是带着女儿在人行道走,然后女儿被自行车撞了,楼主来发的帖子的内容估计又是截然相反

  • qingni2
    #10

    多谢,非常细心不过感觉不能算直接证据,guide line应该算倡议,并没有明确说违反了就要负主要责任。

  • qingni2
    #11

    这个就类似律师一样,从楼主角度说你可以另开一个帖子,从另外一个角度讨论

  • jnklhdq
    #12

    你这么会抬杠,肯定在工地工作吧

  • #13

    也可能是运动员

  • niohouse
    #14

    乖乖付钱和平协商吧
    人行道不是给你骑自行车的

  • niohouse
    #15

    又是乱猜吗?懂法嘛
    不是啥事都可以蒙混过关的

  • #16

    撞伤人赔医药费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么,现在这都是些什么人啊。。。

  • #17

    感觉赖着不赔估计对方也没啥办法

    看LTA的规定应该是脚车要赔的

     

  • xinxin1994
    #18

    别挑战人行道的规则行人优先,任何事,骑者承担。
    https://www.channelnewsasia.com/singapore/cyclist-pedestrian-accident-73-year-old-elderly-man-died-2887606
    严重导致意外去死的事件,骑者坐牢。

  • xinxin1994
    #19

    骑者规则还是看看这个
    https://goodyfeed.com/cycling-laws-singapore/amp/
    如果你在行人道,没有戴安全帽等等,也是你的过错。

  • xinxin1994
    #20

    不妨看看新闻怎么说https://youtu.be/CyBQlZoCwx0

  • vitesse
    #21

    马甲掉了?现在都都啥人啊。自己反过来想: 自己小孩在人行道被自行车撞了,谁应该负责任?

  • yhtxc
    #22

    这个有点过重了撞死淡滨尼小兄弟夺2命,原本要抗辩的肇祸水泥车司机,事隔1年后今天认罪,被判监2周,驾照吊销5年。

    这个是斑马线撞死两个人,比这位脚车骑士严重得多,也才入狱两周。

  • Freki
    #23

    交通相关的刑事罪很轻骑车撞人如果没死或者重伤肯定算不上刑事罪。大多数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新闻里是不报道的,无论是赔了几千还是几百万都看不到,因为基本都是庭外私了的。

    lZ的案子基本上是,对方付过医药费后,会给lz一个账单,lz讨价还价,达成共识就结束。不达成共识对方会找个民事律师给lz发律师信,到时候就是要这个费用加律师费。如果再不付律师有把握就会民事起诉,lz如果败诉有偿还能力的前提下是对方律师费也要负的。

  • shidu
    #24

    本地人行道大多窄小,自行车跟行人要错位行进,自行车稍快一些,行人就会感觉有威胁,小孩子很容易慌乱然后被撞,反正很不理解shared路是什么daol

  • yhtxc
    #25

    我的意思是对这位骑士的处罚相对于淡滨尼有点过重了淡滨尼那个是斑马线撞死了两个孩子,情况比这位骑士的后果严重得多。但是最后的处罚却差不多。

    总的来说,新加坡对交通方面的刑事罪确实很轻。

  • xinxin1994
    #26

    如果没猜错我觉得是根据初犯和前科之前的区别。
    斑马线的那个有可能是红灯或者剩下几秒的时间才急跑过马路,不然就是手机‘低头族’过马路没看前面直接过的那种。

    而骑者那个是有前科的,之前都有案底喜欢加速,差点撞死人,或者有撞人然后赔偿医药费过等等。

    这种事我觉得是这样的。

  • xinxin1994
    #27

    查找了当时的案子https://saltandlight.sg/news/nigel-and-donavan-one-day-well-meet-again-say-parents-of-boys-in-tragic-tampines-accident/

    还有这个

    https://www.google.com/amp/s/sg.theasianparent.com/2-boys-killed-in-road-accident-at-tampines/amp

    这事件是孩子骑着自行车,哥哥带着弟弟骑回家。
    从文中可以看到妈妈的自行车有维修的问题,孩子的自行车或许本身也有维修的问题。
    孩子本身没有戴安全帽,还有过马路不是用推的而是行骑的方式过马路,。
    按照这逻辑,骑着有问题的自行车去戴弟弟回家,没有戴安全帽,过马路没有推脚车而是靠骑着过马路。意外就发生了。

  • yhtxc
    #28

    从未见过推着过马路的脚车能稍微慢一下观察一下的都算有安全意识的。有不少是旁若无人毫不减速的,还有一些加速的。
    所以每次开车过这些地方,都把速度控制在随时可以停车的范围。

  • xinxin1994
    #29

    根据交通规则有明确的说明,Bicycle are not allow to cycle across the road , have to alight and push the Bicycle,这规则在桥上也是一样的,自行车必须推着自行车过桥的。
    法律有明确说明只是大多数骑者因为便利因素没有去管他。这种事也只能争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规则明摆着那里,没有遵行,后果自负。

  • xinxin1994
    #30

    可以看着规则https://sso.agc.gov.sg/SL/RTA1961-R3
    政府部门网址的哦,不相信其他网址的,总该相信官方的吧。
    https://sso.agc.gov.sg/SL/RTA1961-R11#P1III-
    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去下载Highway Code来参考

  • #31

    同意,是这样的,人行道本来就是行人优先

  • qingni2
    #32

    你都不看看我发了多少帖子了,还马甲呢。张口就来不是好习惯法律是看规定的,而不是凭自己的直觉或喜好。除非是法官,否则由倡议引申出结论,都不是很可靠的法律依据。

    那个倡议前面还有句话,就是礼让弱者。如果那个孩子三岁,谁会是弱者?如果孩子21岁,就是完全不同的情况。

  • 小土
    #33

    个人觉得看速度 和是否有considerate road using

    如果已经做到 估计从轻

    如果没有估计走保险 或者更重

    小孩子 骑行 录像可以看到速度 对方跑步 也可以调监控看

    很对骑行的人 自己录像自己 甚至多个镜头 就是为了 此类意外 。再小心也有意外 。

    人为双方都尽力 还是有意外 就走保险

    录像最好

    孩子大了我也会给打一个镜头骑自行车。 清者自清。 犯错就承担。。 意外走保险。

  • #34

    如果对方真的受伤了,我应该会赔医药费规则是一回事。另一方面,如果不是因为自行车,他原本正常行走是不会受伤的。还是有因果责任。

    就像球场造成球友意外受伤,例如起跳踩脚扭了。没有责任,但陪送院付医药费都属正常。

  • yhtxc
    #35

    这不是一回事吧体育运动风险自担,本例脚车主责。

  • #36

  • xinxin1994
    #37

    是最近几年才改的以往10几年都是不能的。
    更改的原因是不切实际,每过一段路就推。
    之前的都是保持着,过马路必须下来推着过。
    关于这改法你可以上网查几时修改的,因此有些争论想要回复之前的规则。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修改的部分他们标签deleted 也方便他们随时恢复之前的规则。
    这就说不准了。反正如果没有关注规则的修改,一般都会默认是不能的 ,因为之前的规则是明确有写的。我也是因为这件事才去查找有关资料才知道被修改。

  • xinxin1994
    #38

    根据这个链接https://lkyspp.nus.edu.sg/docs/default-source/case-studies/10042018_changing_cities__minds_for_active_mobility.pdf

    有详细的资料和探讨,所以因该是2017才正式有个比较完整的修改版本。大多数人如果在新加坡有至少15-25年的时间因该还记得,自行车是不能骑过马路,需要下来推,还有自行车上天桥的时候也是一样的,需要推不能骑的规则。

  • xinxin1994
    #39

    136页的具体细节有时间打发的可以自行观看
    https://www.ura.gov.sg/Corporate/Guidelines/-/media/BD725DB201DB496A93569C8072DD9FD0.ashx

    有些地方是有Dismount and Push的牌子,骑者有没有注意就不知道了。

  • Ivane 楼主
    #40

    人行道相撞,一方要另一方报销医药费朋友刚打电话给我,我也不太懂,拜托前来狮城帮请教大神。

    他中午和孩子各骑一辆车在人行道,对向来一个跑步的人,他在前面双方无事,女儿在后面没躲开,和跑步的人刮蹭。跑步的人躲闪的时候摔倒,脚踝肿了,据伤者自己说是之前该脚踝受过伤。现在伤者要他付医药费,他应该负这个钱吗?诚信求建议。他自己认为这种事故中无有对错,双方都没躲闪开,且不是一方飙速所致,所以不应该出这个钱。他自己在现场offer驾车带伤者去医院,伤者表示不去,他也主动留了电话,但不认为这是他应该出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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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8,奖励楼主4分以及6狮城帮币,时间:2022-10-22 2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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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1,奖励楼主25分以及37狮城帮币,时间:2022-10-23 2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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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8,奖励楼主4分以及6狮城帮币,时间:2022-10-25 22: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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