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寓大楼内非法开妓院 男子判监七个月又两周和罚款

功夫熊猫  •   •  177 次浏览

一名47岁的设施管理员在他就职的公寓大厦内开设按摩院供两名50多岁妇女卖淫,被判入狱七个月又两周和罚款2850元。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报道,被告Tan Chor Koon昨天(25 日)在法庭上承认三项触犯妇女宪章的控状,其中包括经营色情场所及无牌经营按摩院;法官在下判时把另外八项相关控状一并考虑在内。

受雇卖淫的两名本地女子,年龄分别为55岁和57岁,法庭下令不可公开两人的名字。

法庭记录显示,被告自2019年5月起于马里士他路的综合发展项目Rocca Balestier公寓大楼底层的一个商业单位开设美容院,并注册商店提供美容与水疗服务。

期间,卖淫的两名女子可自行决定所提供性服务的价格,她们只需为每名顾客支付被告40元佣金。

被告从中一共获取9850元,并且向女子额外收取每月在网上宣传的广告费。

被告也要求两名女子通过即时应用程序的聊天组群,向他报告接客的时间,若她们要休假或上班迟到,也需在组群中通知他。

被告利用大楼设施管理员一职,通过大楼的闭路电视来监控美容店的周遭情况,预防警察突击检查。

东陵警局警员最终在同年11月7日突袭其美容店,且将被告逮捕。

https://ibit.ly/nor2

4 条回复
  • fqfp
    #1

    这么老还能从事这个?

  • 熊维妮
    #2

    关爱老年人X生活看了我只能这样说了。。。。还有罚款2850 怎么判断的? 仅仅赚了2850元???

  • 熊维妮
    #3

    找57岁的妓女肯定是60以上的嫖客吧这难道不应该关心吗? 这部分人还存在还活着啊。

  • 熊维妮
    #4

    关心啊你不会老吗? 你不会。。。。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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