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离异,我归母亲,和父亲已不往来,翻阅之前热心人对类似情况的解答,father那一栏的是必须写的,但present whereabouts和occupation该如何填写?我知道他的工作,但我无法提供任何他的工作/收入证明给ica(如果之后ica找我要的话)
2.我是本地公立本科毕业后,碰上疫情找工作受阻,无奈回中国工作1年多,今年年初拿EP回新加坡,中间这一年多中国工作经历是否要写上去?
不写:将近两年空白期
写: 有moe的bond在身却回中国工作,是否观感更差

提前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