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目前没有公章管理的任何规定,遇到以下问题求大家给点建议:

1》有一个部门主管为了方便签署自己部门的电子合同,让其一个下属设计了一个电子版公司公章(无高层批准),然后他们自己一个部门现在使用电子公章,其他部门不知情。问其设计原因,答曰疫情期间WFH,不方便回公司盖章,而且有时是合同签署的另1方约定好要签署电子版的比较方便。

请问没有法务部门和高层批准,这个部门算不算是私自刻章违法法律了??不懂新加坡这方面的法规,求大家指点?

另外公章的设计批准和分发,一般应该由那个部门决定?

2》公章有很多个,由不同职位级别不同部门的人保管,有些部门人手一个公章。问为什么,答曰有时候需要就申请了一个。关于申请标准/要求,目前没有。实际情况是有人申请就给一个。。负责给的人是公司客服前台。。

这种无人管理的情况闻所未闻。。请问大家可否分享一下自己公司的公章一般都有几个或者应该谁有责任保管?现在没有人愿意承担责任和管理公章,那个公司客服前台完全没有法律意识就是个打杂的,应该也不能让这种人负责批准发放公司公章吧?

3》虽然说在新加坡签名才是关键,但有些公司会要求合同签署时必须盖公章来证明对方是代表公司来签署合约的。否则谁又认识对方公司的签名呢?万一签署的人没有实权或者后期换负责人,盖了公章也就证明是代表整个公司的决定。

所以想问大家自己的公司,一般签署合同是不是都要求双方必须盖章?没有盖章会有什么其他风险存在呢?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