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提前解约 求助各位

 

 看到狮城帮上有很多租房提前解约的案例,我也说说我现在遇到的事情,希望各位给点建议。

 

我于2021年1月底的时候租了一套房子,合约是一年半到明年2022年7月底。由于今年下半年买了房子,大概明年过年之前就能装修好入住,于是我们在12月10号左右和房东通知可不可以在1月底搬走(大概提前一个月通知到了房东),房东之后给我们的答复是我们break the agreement,他给我们一个option是赔两个月房租加500块中介费,然后押金最后会退还(说是会退还,不确定能退多少)。

 

赔两个月房租我觉得还不如继续住在这里两个月,然后我们商量了一下又和房东说我们住到3月底,中介费500还是支付但是不赔两个月房租,相当于给他们3个月notice找新房客了。房东的回复依然是我们break the agreement, 房东WhatsApp原话说的是

 

This agreement is binding by the law of Singapore. 

 

To break agreement, a full penalty has to be paid. It is the remaining rent for unfulfilled tenancy. In this case, it is for 6 months of rent. 

 

但是我们的合同我并没有看到有说毁约要付剩下的租金的。

 

另外当我们说解约的时候房东还说他自己失业了(不知真假),需要房租的收入来弥补他失业的阶段,和我们聊天的时候语气也不太好。

 

请问这种情况有什么比较好的和解方案么,目前看起来的最优方案就是之前房东说的赔两个月房租+500中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