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日
政府拟修订《妇女宪章》,允许夫妻以 “双方同意离婚” 为由结束婚姻
妇女宪章(修正)法案今天(11月1日)由教育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孙雪玲提出一读。
修正法案拟调整离婚程序,在现有五项离婚原因之外,另加第六项离婚证明,即“双方同意以婚姻破裂至无法挽回为离婚理由”(Divorce by mutual agreement of irretrievable breakdown of marriage),简称“双方同意离婚”(D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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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singapore/story20211101-120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