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有些复杂
65岁,中国国籍,老公是新加坡公民,女儿女婿和外孙女是PR。之前用老公名义担保悲剧(老公刚退休是学校老师)女儿薪水过6千但是刚拿到PR
这种情况到底是用老公还是女儿来申请LTVP几率高一些呢?可以用照顾外孙女2岁来当申请理由吗?谢谢大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