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制度不应是生财工具 (早报)
青锋明 • • 1856 次浏览公积金局写道:“利用公积金存款投资,可能须承担交易费用,可能失去全部或一部分的投资金额。财务顾问和保险经纪在推销屏蔽特别户头的做法时,若没有强调这些风险,可能犯下误导销售罪,知情者应该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举报。”
但按照现有公积金条例,这个做法应该没违例,顶多算是一个小漏洞。
公积金局发出的提醒在网上理财讨论区掀起一番议论,但主要的论调是财务顾问打包票这个做法不可能被制止,当局的提醒纯属提醒。除非当局撤销特别户头投资计划,或者规定会员必须在年满55岁时把投资产品套现,把钱存回特别户头,但他们认为这两种情况都不太可能发生。
也有人指出,只要财务顾问或保险经纪有把相关风险好好为客户解释,若客户决定接受投资风险,就是他自己的责任了。
诚然,从个人角度出发,若你善于理财,懂得灵活调动公积金存款赚取更高利率,这既不违法也没有妨碍到谁。
不过,若宏观从公积金作为一个全国社会保障体系机制来看,我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这个“妙方”是不是让一小群属较高收入、公积金存款较充裕的人获益,公积金制度变相地成为他们的生财工具呢?
回头看新加坡于1955年设立公积金制度的初衷,就是为国人提供退休保障,之后扩大至照顾国人的保健和住屋需求等。在退休保障方面,人们的公积金存款应该足够支付晚年的基本生活开销,其他开销由个人储蓄填补。
换言之,公积金制度的设计并不是要成为国人唯一的退休生活费来源。
(详情见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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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明 楼主#1
据了解据了解,公积金局正在针对屏蔽特别户头存款的做法进行检讨,假以时日这个“妙方”或许就不再灵验了。一旦少了这个方便的生财之道,大家就得更认真地做好自己的理财规划,在公积金制度以外选择其他投资产品来累积退休金。(源自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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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明 楼主#2
医药行业的公司,仍有可能获得中国监管部门批准赴海外上市 (早报)中国拟禁拥大量敏感数据的互联网公司赴美上市
知情人士透露,中国计划提出新规,禁止拥有大量敏感消费者数据的公司赴美国上市。
《华尔街日报》引述知情人士称,最近几周,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官员已经告诉一些公司和国际投资者,新规将禁止拥有大量用户相关数据的互联网公司到国外上市。这些知情人士说,监管机构的官员表示,这些规则针对的是通过VIE架构寻求赴海外上市的公司。
知情人士也说,中国证监会表示,拥有不太敏感数据的公司,如医药行业的公司,仍有可能获得中国监管部门批准赴海外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