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也不能乱立
DengWei • • 2075 次浏览仔细读一下,父母遗留下来的遗产其实没多少,大部分集中在一套三房式政府组屋,就这样5个子女都闹不和。
9 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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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案子好像不能算“乱立”其实这案子就是说:相互遗嘱在一方死亡后持续生效,幸存的一方不能以自己的新遗嘱改变原相互遗嘱中的安排。这属于遗嘱规则(新的比旧的有效)的一个例外情况。
话说问题不是应该是:一套三房组屋5个人分,平均才20%,估计也就分到5-6万,至于要吵到请律师的程度么? -
#2
应该是说一个到死才有3房组屋的人,子女怎么可能不计较这么多钱。
我觉得相互遗嘱就是bug, 应该有个比较短的时效性。要不等父母一方不在了,拿大头的人就可以不孝顺了,因为反正一个人改不了这个遗嘱了。 -
#3
这还好吧不过为了争多几万块没太大必要上庭,
以后兄弟姐妹的情份也就生疏了。
遗嘱里面提到的人失联才比较麻烦吧。 -
#4
这个也不能说是bug这种遗嘱就是这么个工作方式。先走的一方不想走后遗嘱被改动,就需要这种遗嘱。
如果担心你说的这个问题,那就应该离别的形式的遗嘱了。 -
#5
不不我楼下老俺哥,住三房组屋。
但是一楼租给Piazza hub delivery的店铺也是他的。价值300万呢。 -
#6
社会上并不是只有狮城帮贫困线如果没啥教育背景,没啥技能,每个月的收入可能还不到2k,扣掉必要花销,一个月剩不下几个钱,这5-6w,可能十年都未必能存的下,绝对值得争。
再给你一个例子,上次一个本地lorry司机撞坏了我们小区的栏杆,需要赔500,就这点钱就拿不出,需要分好几个月还。 -
#7
这样说也是可以理解的人生皆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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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新加坡儿女不赡养的有《养老法》对付,可以从遗产继承的部分里面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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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这扣给政府么如果三个孩子都不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