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名医涉嫌非礼案开审 受害人友供证 指医生碰腰亲吻
shaokunlun • • 2169 次浏览本地著名专科顾问医生涉嫌非礼32岁女医药销售员一案本周开审,女医药销售员的朋友今早上庭供证,指受害人曾说医生在诊所内碰她的腰、把她拉靠自己、亲吻她的头部,甚至还非礼胸部。
伊丽莎白医院麻醉疼痛专科顾问医生杨绍南不认罪,案件周一开审。
杨绍南医生共面对四项非礼罪,指他于2017年10月9日傍晚,在伊丽莎白医院的诊所内,四次非礼32岁的女医药销售员,两次搂她的肩把她拉向自己再亲吻她的头部;一次从后方熊抱她,并用双手抓她的胸部,以及使力楼她的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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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今早传召受害人的男性友人上庭供证。
男性友人说,两人认识至今已有约10年,几乎每个月都会见面一次,案发当天刚好也早已相约一同吃晚餐。
他说,两人原本约了傍晚6时30分见面,但受害人突然说会迟到,结果她到晚上7时40分才抵达。
“她当时看起来很赶,也为迟到一事感到非常抱歉。”
两人用晚餐时,受害人向他解释,因为医生生气她,她得赶去诊所解决问题,所以才会迟到。但他并没有细问医生因何生气。
用餐时,受害人也透露自己被医生非礼。受害人告诉他,医生碰她的腰,把她拉靠向自己,还亲了她的头部。当时她带着愤怒的语气叙述事件,还强忍泪水,男性友人则递上纸巾安抚她,建议她将事情告诉上司。
同月17日,两人再次相约吃晚餐,男性友人说,这次她申诉报案时得要回想事件的痛苦,也第一次透露医生原来还非礼她的胸部。
女上司:受害人伤心又害怕
上司称女受害人事发后,伤心又害怕,最终在上司和另一女同事的陪同下到警局报案。
受害人的两名女上司昨天在庭上供证时,都说自己在案发当天生病,两人都请了病假。
区域经理庭上说,收到受害人的短信时,因为吃了药,昏昏沉沉,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回复。后来联系上受害人,受害人却说迟些再发电邮解释。
“读了电邮,我感到非常惊讶,之后安排与她见面。”
庭上透露,她连同另一名女同事于2017年10月12日下午和受害人见面。
女上司指,受害人当时看起来似乎受到惊吓,不像平时的她。
她们听她叙述案发经过,便给她不同的选项,而她最终决定报警,两人便陪着她到警局报案。
辩方:被告怎可能骂她 又同时非礼她?
辩方庭上指女医药销售员服务欠佳,不仅曾“爽约”,再次上门时还忘了带文件,“被告怎么可能骂她,又同时非礼她吗?”。
辩方律师在盘问受害人的上司时,一再质疑受害人的可信度,以多个例子指她撒谎。
首先,辩方指受害人称与被告“沟通有误”,但实际上是,她原本该在2017年9月28日到诊所与被告洽谈合约及送货上门,但她却没去。
再来,受害人曾在供证时说,她当时有达到销售目标,但她却曾通过短信告诉被告,还差他那一单就能达标,这也是在撒谎。
辩方在庭上以被告及受害人的短信对话为证据,指当时被告非常生气,受害人不仅第一次爽约,后来上门还忘了带医疗文献及药物配方,被指的案发当天骂了受害人,“被告有可能骂她,又同时非礼她吗?”。
法官批准公开供词
女医药销售员在清堂的情况下供证,辩方今早要求将她的证词公开给媒体报道,虽然控方反对,但最终仍获法官批准。
案件于本周一(3月1日)开审,由于控方传召的第一名证人是受害人,为了保护她,法官下令在她供证时清堂审理,媒体不得公开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
辩方今早向法官做出申请,以“公开的正义”(open justice)的法律原则为由,希望能将她的证词与媒体分享。
控方反对,质疑辩方的目的,并指辩方曾申请让被告的太太和好友听受害人供证,为何当时没也申请让媒体听审,到现在才做出这样的申请呢?
辩方指,清堂审理指为了让受害人能较自在的情况下供证,但却没有不公开她供词的道理。
法官最终批准辩方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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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某法国女士,要不要在这里也复制粘贴一下,顺便瞎编几个故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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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kunlun 楼主#2
主控官今天(8月16日)向法官申请撤销所有控状后,法官判被告无罪,当庭释放(早报讯)伊丽莎白医院麻醉疼痛专科顾问医生杨绍南,被指于2017年10月9日傍晚,在伊丽莎白医院的诊所内,同一时间四次非礼一名32岁女医药销售员。
杨绍南(52岁)不承认所被控的四项非礼罪,案件于今年3月展开审讯。
受害者在接受医生的代表律师盘问时承认,曾为了达到业绩而说谎,也承认她在庭上说记得医生将手放在她的臀部也是谎话。
主控官今天(8月16日)向法官申请撤销所有控状后,法官判被告无罪,当庭释放。
至于受害人是否将因撒谎被控,庭上并没有透露。 -
#3
这事儿磨了4年,男的冤了4年女性确实有时候可以利用某些自己的弱点,变成"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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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问题来了这种罪,可以只凭受害者的一面之词定罪吗?需要客观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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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同意。这事儿上新闻,是因为这种事很少很新奇。
阿里性侵(待判决)那事儿,如你所讲,太普遍了,要不是阿里,那是不会上头条的。
反过来想,要是性侵不普遍,也就不容易冤枉好男人了。
据调查,新加坡有超过四分之一女性有被性骚扰的经历。 -
#6
如果是这样,那以后男女单独相处都是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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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是的。大学的时候女生进教授办公室,教授会起身把门打大开。
定罪当然需要证据了。但是你要想,女生故意陷害的机率大么?
电影 the Life of David Gale 中的剧情,毕竟是少的。
同andy99所说,大多数女性的想法,(和胆大妄为的男性的想法)是女性真的被性骚扰也不敢说,
因为“捅出去就在业界没好果子吃了”。 -
#8
最后一段瞎理解我的意思看具体事情和严重性。
另外捅的程度也不同。
机构内部部分人员,以及保密的警方或者律师,同微博热搜,那能一样嘛。
怎么捅也是有讲究的。
当然纽约州长那个,被报复也没办法,对象如果太厉害了,咋办? -
#9
原来一直理解错你的意思了那你给说明下呗:
“搞销售的就该见见世面”
“想做女演员那要想好了”
“要捅出来就在业界再没有好果子吃了”
“那性侵就是古今中外从来都普遍存在”
“不是阿里高薪 那谁还会在意讨论啊。不值得发言”
“那还不是为了高薪,不然可以辞职啊 。 不就行了。”
“领导要先问问可不可以私了。下边领导可以捂住啊”
"常在河边走,不得不湿鞋“
"不要急着站队,要等剧情反转“
”不要搞运动,要主动理解,适应社会 ”
" 你说奸就奸啊?”
" 你要是不赞同我上面说的,你一定是个女的 ” ---andy99 -
#10
有些解释了,你不看我有啥办法我干嘛逐条给你解释啊。
你想怎么理解是你的问题。
我刚才说的就那一个,就是什么好果子问题。
断章取义谁不会啊。 -
#11
没啥奢求就是希望你对 性侵的 女受害者,和被性侵陷害的男受害者, 发出同样 的声音。
不过显然你不会自相矛盾。
所以在阿里案件里,你觉得性侵很普遍,女性也要负责任,不想湿鞋就不要常在河边走。
在这个案件里,你觉得男人很委屈,会被女性用性骚扰为借口来诬陷。
浪费时间够多了。再见andy99。 -
#12
男人委屈,是报纸上写的,不是我加的。一样要注意分寸。
阿里那事儿,本来我也重点关注在阿里啊,哪怕酒桌文化,包括吃瓜之类的。根本谈不上上升到女性权益的好坏问题。
倒是你联想丰富,就怕别人不知道你是女的,有女儿。。
问题是,你和家人不是在新加坡嘛?
新加坡啥情况,不用我展开了吧。 -
shaokunlun 楼主#13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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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kunlun 楼主#14
大家应该谴责的是犯罪分子,不论男女对于此结果,杨绍南医生透过律师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过去四年对他和他的至爱而言,既痛苦又扰乱了原有的生活。被控后,甚至有公共医院中止他的看诊服务。
他说:“我真心希望不再有任何人经历这一切,这可以毁掉一个无辜者的人生及家庭。”
杨绍南医生借此感谢妻子、家人、朋友以及病患所给予的信任、支持和鼓励。他希望有关当局能更好地保障医生不被污蔑,避免让人利用法律污蔑他人来获得个人利益。
他也指出,虽然很庆幸得以透过法律程序沉冤得雪,戳破对方的谎言,但他也认为,若调查过程中能更早地查出真相,便能避免对他及家人所造成的伤害。
问及是否会对女医药销售员采取任何法律行动,杨绍南医生表示会与律师协商后才决定下一步怎么做。 -
#15
不知道这4年里,这位男医生 还能继续上岗吗?有谁知道不。。 假设由于惹了官司,都暂时不能上岗做医生了,那么这多年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就这么算了??
时代变了,我们男同胞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了。 -
#16
坡和国内法律不同坡是按妇女宪章来的,在男女双方都无法提供证据时,采纳女方证词。比如男女一起进了电梯,电梯里没监控,结果女的出来直接打电话报警,说男的伸进短裙下面摸了她屁股一下,男的说我没摸,最后会判男方非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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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时代没有变超过25% 的新加坡女性有被性骚扰的经历。
除了这个男医生的不幸经历,你还能举出哪些例子来支持你 时代变了 的判断呢?
男女离平等还很远,更别说男同胞已经成了弱势一方了。。。
你建议男同胞怎么好好保护自己? 不要约女性去喝酒 ?
热烈欢迎男同胞好好保护自己。
让我们来看看 在你的新时代里,性骚扰是不是有所减少。 -
#18
难怪公共场合的电梯基本上都有监控那问题来了,如果监控证明是诬告,诬告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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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牛逼了这男被告应该事业毁了吧?
不让这女人坐牢 赔偿?
受害者在接受医生的代表律师盘问时承认,曾为了达到业绩而说谎,也承认她在庭上说记得医生将手放在她的臀部也是谎话。 -
#20
在新加坡职场,女的对上司或同事不爽,看来可以用男女相关问题来打击报复哪怕不报警只是捅到公司内部道德合规相关部门,估计也够对方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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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报纸上说他收入确实有影响,如果要告的话可以申请赔偿,医生的收入损失应该不少。但是我不了解的是动机。为情?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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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幸亏是医生只要医生执照在,就有饭吃。
要是别的啥职业,荒废这几年,恐怕真的是废了。 -
#23
报复吧她当时有达到销售目标,但她却曾通过短信告诉被告,还差他那一单就能达标,这也是在撒谎。
辩方在庭上以被告及受害人的短信对话为证据,指当时被告非常生气,受害人不仅第一次爽约,后来上门还忘了带医疗文献及药物配方
也许是医生骂她了,没签约,
然后女的报复。
好危险啊。。zzz -
#24
我们男同胞首先,要洁身自好,要经得起诱惑,要谨记,天下没免费的午餐,警惕陷阱。
然后,要转变观念,别总以为 那些事情,我们男人不吃亏。其实费时花力,还有潜在各种风险。 -
#25
你的意思超过25%新加坡女性有被性骚扰的经历。
那是因为25%的新加坡女性主动诱惑男人的结果?
什么叫改变观念? 现在男同胞是什么观念?
女性是用来骚扰的? 骚扰不吃亏? -
#26
这论调也是黑了全体男同胞你自己的观念。
什么 “总以为 那些事情,我们男人不吃亏” “费时花力,还有潜在各种风险”
请不要强加给广大男同胞。
不知道你花了多少 时, 花了多少 力 在这个事儿上了 ??
有没有吃到免费午餐啊? -
#27
我觉得gobackC说的其实有道理世道险恶,防人之心不可无。
同时要洁身自好,不要有非分之想。
虽然是小概率,遇到了那就是一座山。 -
#28
莫名其妙啊 你我啥时说过,不要想当然。扣帽子你很在行,我不辩论。
最后,爷对那些破事一点兴趣都没有。对那些性骚扰的变态,我支持化学或者物理沿革了他们。 -
shaokunlun 楼主#29
遇到有强迫症的赶紧绕道走,嘿嘿。你还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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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有些所谓问题也可能有别的动机去年新加坡智库级别的郑永年,不也是有所谓性骚扰问题嘛。现在已经回深圳那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