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远端防控工作,保障国际旅行安全,现就赴华行前检测政策和健康码申请办法做如下调整:
一、进一步规范检测证明。乘坐7月27日(星期二)当日及之后赴华航班的旅客,申请健康码须上传带有可验证二维码的双检测证明(示例见附件1)。
二、调整和规范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人员检测和接种证书。
(一)对于在新加坡接种辉瑞/复必泰、莫德纳等非灭活疫苗,并乘坐8月17日(星期二)当日及之后赴华航班旅客的有关要求:
1、须在登机前2天内进行核酸(PCR)和血清全抗体N蛋白检测(以下简称“核酸与N蛋白抗体双检测”),无需再做血清IgM检测。核酸与N蛋白抗体双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申请健康码。检测证明格式附后(见附件2)。N蛋白抗体检测机构见后附《常见问题集中答复》。
2、须上传带有可验证二维码的疫苗接种凭证(示例见附件3,申办方法见后附《常见问题集中答复》)。申办该证书需一定时间(目前为14天),请做好赴华行程规划。
对于在中国、新加坡以外国家或地区接种疫苗的,参照上述做法进行检测并提供疫苗接种凭证。有关接种凭证具体要求请查阅中国驻接种地使领馆网站。对于来源不明,无法核实的疫苗接种证明,一律按未接种处置。
(二)对于接种科兴、国药等灭活疫苗,并乘坐7月27日(星期二)当日及之后赴华航班的旅客有关要求:
1、在新加坡接种灭活疫苗的,应上传healthhub中的接种记录(须显示个人信息和接种信息,示例见附件4,查询方法见后附《常见问题集中答复》),作为疫苗接种凭证。据了解,接种信息上传到有关程序后,即可在healthhub中查阅接种记录。在国内或其他国家、地区接种灭活疫苗的,继续上传显示接种人、疫苗和接种机构信息的凭证。
2、须填写并上传《疫苗接种声明书》(见附件5)。
3、乘坐8月17日(星期二)当日及以后航班旅客,原则应在完成接种14天后再赴华。如,9月1日完成第二剂接种,最早选择9月15日起飞的航班赴华。
三、关于过渡期的设置
上述政策从即日至实施之日前为过渡期,赴华旅客按照新、旧办法进行检测及提交材料均可,过渡期结束后,将严格执行新要求。
四、关于双检测政策的其他要求不变。请赴华旅客仔细阅读相关要求(网址: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fw/26511/),根据个人情况规划行程,进行检测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更多详情请见《第四期“双检测”常见问题集中答复》(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