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突带小三回家 逼妻接纳“二奶” 妻忍4年提离婚 判得55%资产 (早报)
bbss • • 4687 次浏览有妇之夫恋上小三,竟打开家门将她扶上“二奶”之位,结婚30年的发妻和两名儿子被逼选择接纳,但发妻终究忍无可忍,四年后入禀法院向丈夫提离婚。丈夫称自己以为妻子“很快乐”,对她提出离婚感到惊讶,不断要求发妻回到他身边。
据家事法院日前发出的判词,这对夫妻在1988年结婚,育有两名现年23岁和26岁的儿子。
夫妻俩早前同是公务员,丈夫婚后不久声称为了给家庭更好的生活而转换跑道,结果一波三折,而妻子一路陪伴丈夫熬过这些苦日子,丈夫最终才当上保险经纪过上理想的生活。
然而,丈夫在2014年突然把小三带回家,要求妻子接纳她为“二奶”,妻子只好勉为其难答应。两名孩子也担心父亲大发雷霆,只得乖乖答应,“二奶”自此成为一家人住进他们家。
不过,妻子隐忍三年后,终究忍无可忍于2017年12月带着两名儿子搬出家门,隔年2月上庭向丈夫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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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得55%财产,这判决太令人吃惊,竟然是在有保护妇女法案的,法律公正,道德水准高的新加坡.出轨,养二奶不净身出户,反而获得45%的财产.更令人气愤的是有着不要脸的三观,还在两个孩子的面前堂而皇之地包二奶.真是看了之后非常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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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不做道德评判吧道德有问题就得以剥夺一切财产么?
道德的归道德 法律的归法律
法律如果没有规定婚内出轨有相关处罚,法官判案偏向被出轨方便是无法可依,而是凭个人好恶。那要法律干啥呢。 -
bbss 楼主#2
法律是最后的道德如果法律没有婚内出轨的相关处罚,那要法律干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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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惩罚罪犯并不是法律的主要目的法律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护罪犯不受过重处罚
假如没有法律,完全靠当权者金口玉言,能处罚的更狠
历史上有过别的体系,但最终都导致残害无辜
今天的法律体系其实是几百年来实践的结果
不要轻易抨击他不公平 -
#4
新加坡的法律应该没有规定过错方分财产会受影响 中国有新加坡法律还规定了,离婚要一直付给前妻赡养费呢。
法律不是非黑即白的正义魔人的审判工具。尤其是民法。 -
#5
划重点丈夫最终才当上保险经纪过上理想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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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这应该已经是处罚了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一般是按过去对家庭的贡献(其中收入权重很大)来分配财产的,并不是50-50。也许本来的分配就是6-4开甚至7-3开,男方有过错拿了4成5。
妇女宪章体现在婚后的生活费了,不是财产划分上 -
#7
嘻嘻同样看到了。
看来很多保险经纪发了很多財。无本经营就靠嘴,100%的盈利。
开保险公司吧。 -
#8
我勒个去我要去做保险经纪!!
求引路。 -
#9
这二奶当的也是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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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s 楼主#10
公不公明眼人看得很清楚,指出不公,审视法条,正是法律不断审视,修复,完善,走向更加符合情理的必要之路,如果没有抨击不好之处,不做修正,也看不到今天的法律存在.所以才有国会不断修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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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s 楼主#11
2块钱的赡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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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s 楼主#12
这里面有离婚律师吗,能从新加坡婚姻法的角度就这个案例解读一下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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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开保险公司也好,做保险经纪也罢核心问题是获客和获客成本
只有收益>成本,才能成功
所以,每个人可以自我衡量一下
否则都是空想 -
#14
划重点丈夫最终才当上保险经纪过上理想的生活。
这就是新加坡保费每年不断增加的原因吧。太多的钱养肥了一个又一个保险中介。 -
#15
要是要两万付不出来 又能怎样呢收入中位数才多少
抨击法律当然是好事,要给一个可行性方案吧
每个人的看法都不同,在国会讨论的意义也是找出最大公约数
不过这个案件的奇葩点在于,好想新加坡没有重婚罪这一说?在中国感觉会被判刑。
哈哈 对新移民来说价值冲击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