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扣的做法是违反房地产代理理事会规定的

关雎鸠  •   •  5477 次浏览

有业内人士指出,近期有越来越多新公寓买家要求经纪给“佣金回扣”,甚至有的狮子大开口,要经纪让出超过一半的佣金,否则就马上换愿意配合的经纪,导致经纪两三个月来做白工。

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新明日报》记者,早在四五年前就有房屋经纪为了吸引买家,将自己赚取的部分佣金以回扣方式,让买家能够“省一笔”。为了掩人耳目,这笔回扣通常会先转给其他人,如买家的亲友。

“回扣的做法是违反房地产代理理事会规定的。”

另一资深经纪则告诉本报,因为经纪和买家都是得利者,所以非常难调查,也因此这样的情况持续存在。

“这两年出现的情况是,会有买家主动跟经纪要回扣,而且越来越普遍。买家会跟已经合作了两三个月的经纪说,如果你不给我回扣,我就找其他经纪。有的经纪会担心自己这几个月努力白费而配合。”

---

6 条回复
  • 大好人
    #1

    不违法就行了那个什么协会规定完全可以无视。

  • fcukfcuk
    #2

    一个愿买一个愿卖,违规又何妨

  • Winiden
    #3

    CEA那是政府机构
    不是什么行业协会之类的
    他们的规定是Estate Agents Act
    那是就是法律
    违规应该可以吊销执照

  • 大好人
    #4

    买主不违法啊经纪嘛,有人会跟自己过不去投诉自己?而且CEA规定也说经纪费用可以协商啊!不像税少交一分都不行。

  • sgreebonz
    #5

    搞笑了你是说买家不应该找卖家要rebate吗?

    卖房中介那么喜欢推新房,就是因为佣金高,却提供不了什么价值服务,自己心里没有一点逼数吗。

  • 嘉兽
    #6

    房地产代理理事会难道不应该去更加深层的剖析问题吗?市场经济就是存在即合理。
    要是开放商标价合理,给中介按照市场建议的1%佣金,那么何来回扣之说。
    现在就是房价抬高,中介佣金翻几番,中介和买家为了促成交易觉得里面有“利益”空间可以压榨而形成的市场经济自然手法。

狮城帮

狮城帮是关于分享和探索新加坡的地方

马上注册

已注册用户请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