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不知道:新老公不能搬进妻子与前夫买的组屋,也不能买房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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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A的妻子在2015年与前夫离婚,并在2020年和男性A结婚。而妻子目前仍然住在和前夫共同拥有的组屋里,但男性A被告知没有资格买房,现在单独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因为妻子和前夫在2015年离婚后,没处理掉目前的房子,所以和妻子见面也不能去她的组屋。
男性A提问,“我是合法的丈夫,她是我的妻子,她的前夫也知她再婚了。法律允许我住进妻子的这间组屋吗?”

关于这个问题,一名家庭律师表示,男性A不是业权契据的业主,没有权利在配偶的组屋单位居住,不会因为结婚而自动获得住在那里的权利。另外,没有得到屋主的许可和同意,也是不能住进去的。
 不能住进去又不能买房,怎么办?
律师表示,组屋不允许一个人拥有两套单位,所以男性A和妻子购买组屋的权利也受到了影响。因此,男性A的妻子和她的前夫的这个单位需要在法律上处理。 组屋怎么处置?
律师继续解释,它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转卖,也可以卖给前配偶,但是若离婚夫妇继续住在该单位里,可能会违反组屋规则。律师给男性A的建议是,联系律师,并正式联络双方的离婚律师,告知他们应尽的义务或正式向建屋发展局提出投诉。

 

根据以往的经验,律师表示如果有人进一步违反法庭命令而拒绝出售或转让单位,建屋发展局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发出收回单位通知书。 律师还指出,这在新加坡是常见的问题,还有些人可能会拒绝签署物业转移文件。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官代替不合作的前配偶在文件上签字,完成交易。

1 条回复
  • 凡人
    #1

    没毛病,屋主父母非occupier也会无权居住正在闹离婚的夫妻和配偶父母发生冲突,报警后警察处理是驱逐了双方父母,理由是名字都不在房子上,只有owner & occupier有合法居住权。

    也有夫妻双方一方去世,房子因为是join tenancy自动归存活的一方继承,此人再婚后把新配偶加上名字做join tenancy,结果此人也去世后房子自动归新配偶所有,跟原配生的俩孩子都没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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